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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及债项信用评级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30 浏览次数:950

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及债项信用评级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KXZB-2023-239(招标文件编号:KXZB-2023-239)

二、项目名称: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及债项信用评级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17层

中标(成交)金额:24.9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17层

中标(成交)金额:19.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主体信用评级

对公司主体信用进行评级,在信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按照监管规定进行跟踪评级,并提交跟踪评级报告。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主体信用评级服务,出具信用评级报告(信用评级报告中应载明信用评级结果),并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自律组织要求进行跟踪评级。

三年

按采购文件及行业标准执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债项评级

对公司债项信用进行评级,在信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按照监管规定进行跟踪评级,并提交跟踪评级报告。

1、信用评级工作结束后,受托方应向委托方出具信用评级报告。
2、除非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要求,受托方应在得到委托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将信用评级报告向社会发布。
3、本次信用评级结果的有效期在债券存续期内。在本次信用评级结果的有效期内,供应商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对委托方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评级,供应商可对采购人的信用等级随时据实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三年

按采购文件及行业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亚莉、周琦、李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标准的80%收取。(以政府采购最新执行限额标准为准,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但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项目,按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服务费,不足 5000 元,按 5000 元/个结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776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A包件成交报价:249000.00元/年;B包件成交报价:债项评级费用首期:199000.00元/期,后续每期:100000.00元/期(按实际发行的期数结算);债项跟踪评级费用:100000.00元/期。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育英路838号18楼、19楼        

联系方式:钟先生028-60714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蓉香路17号附201号            

联系方式:史女士028-64327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电 话:028-64327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