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粮仓”精品区建设项目二批次项目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CCXFZC-202308-094)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府粮仓”精品区建设项目二批次项目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23403.00元,招标人为成都香城农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府粮仓”精品区建设项目二批次项目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府粮仓”精品区建设项目二批次项目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府粮仓”精品区建设项目二批次项目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
7.3按照规定合法获取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30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在本项目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期内,在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蓉都大道南四段199号传化商业广场(原华都九龙广场)蓉1栋11层1108室现场获取。供应商现场获取文件时须携带: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蓉都大道南四段199号传化商业广场(原华都九龙广场)蓉1栋11层1115-1117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蓉都大道南四段199号传化商业广场(原华都九龙广场)蓉1栋11层1115-1117号】
七、其他
1、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禁止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香城农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28-607149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蓉都大道南四段199号传化商业广场(原华都九龙广场)蓉1栋11层1107-1108室
联系人:方女士、吕先生
电话:028-61062777)
电子邮件:2027156669@qq.com、SCC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