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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1 浏览次数:711

一、项目编号:KXZB-2021-238(招标文件编号:KXZB-2021-238)

二、项目名称: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牵头人:西南股份有限公司;成员单位:财达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牵头人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成员单位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0.2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牵头人:西南股份有限公司;成员单位:财达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选聘主承销商为采购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公司债券提供服务。中标供应商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作为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牵头制定债券发行方案,组织专业人员从事发行工作,为采购人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整体发行方案、主管机关申报、反馈回复、债券承销等服务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对采购人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为采购人设计公司债券发行与上市的整体方案;
2)对采购人公司债券发行与上市进行总体策划,起草债券发行工作方案,组织并主持召开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及有关中介机构参加的协调会,并通过协调讨论,确定采购人公司债券发行总体方案及工作时间表;
3)供应商作为本次公司债券的总牵头人,负责推荐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4)制作、编制公司债券发行所必须的申请材料(法律规定应由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制作的申报材料除外);
5)将公司债券申报材料上报至交易所,并与上述部门进行沟通,以取得公司债券发行所需的无异议函;
6)成功发行并负责该项目的受托管理。  

1)确保债券按时、按量、按质的顺利发行。
2)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尽可能降低发债成本。
3)与采购人、监管机构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尽心尽责。
4)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料及申报方案并主动反馈相关信息意见的回复。
5)中标供应商须保证本次债券发行任务能如质如期地完成。  

不超过5年  

债券发行成功,采购人审核本次服务、确认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顾叶宁、郑丽萍、朱永松、吴利平、付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下浮27%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153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承销费率为发行总额的0.2%/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育英路838号18楼、19楼        

联系方式:联 系 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28-60714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三河街道蓉香路148号附20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28-64327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028-64327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