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CDXFZC202202080037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蓉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银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安靖镇海霸王路889号“海霸王西部食品物流园区”冻品区11栋33-34号
中标(成交)金额:4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四川银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食材配送服务 | 为成都市新都区蓉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提供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1.基本要求:蔬菜类:无枯黄叶,无烂叶。菌类蔬菜,无腐烂,无发霉。肉类:应符合成都市溯源体系的要求,所配送猪肉上有“两证两章”(出场的动物产品必须经屠宰企业肉品品质和动物卫生监督检疫合格),保证每天送到的常供肉类都是新鲜现杀的。家禽及水产类:保证每天送到的家禽都是新鲜现杀的。干杂及预包装食品类:大米,应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菜油,非转基因菜籽压榨、非转基因调和油,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调味品,有效期须在保质期一半以上,包装完整、无异味、无破碎。水果类:外观良好,色泽正常,表皮无损伤,无异味,无农药残留。2.配送要求:(1)采购人提前一天将第二天需要的具体种类数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当天上午07:30以前将所需食材送到成都市新都区蓉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2)应急配送要求应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2个小时以内送达。(3)供应商须全年每天无间断进行食材配送。(4)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系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5)验收:每次所供应食品原材料根据订单要求须接受现场验货,并在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结算依据。如因供应商配送食材发生质量问题,影响采购人按时就餐,采购人视情节严重,有权扣除当月不超过20%的货款。 | 1年。若因公司食堂整合、重组、搬迁等相关原因,采购人有权提前30日通知供应商后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谈判文件的服务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开展本次食材配送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艳华(采购人代表)、魏黎明、史小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支付金额:45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共9家供应商递交了响应文件,其中成都懿润百货有限公司的报价严重低于成本,报价无效。
2.成交供应商名称:四川银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交折扣:70%(本项目最终根据实际采购数量和结算价格据实结算,采购人仅在预算范围内进行支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新都区蓉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新都区宝光大道北段211号2栋
联系方式:许先生,028-69997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骆女士,028-8391230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骆女士
电 话:028-8391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