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大运会场馆一体化处理设施租赁运维项目
二、项目编号:SCDXFZC20220204
三、更正事项:
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四、更正内容:
原文件:
1.租赁及运营期限:
1.1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在3天内完成应急污水处理设施安装调试工作,保证人员配置到位,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出水稳定达标,超出规定期限的,采购人将按5000元/天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成交供应商完成租赁并得到采购人书面停止运行的通知后5日内,自行将设备撤离现场,恢复原有土地现状并合理安置现有雇员,超出规定期限的,采购人将按5000元/天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
更正为:
1.租赁及运营期限:
1.1合同签订后待大运会开幕时间确定,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采购人入场通知后,必须在3天内完成应急污水处理设施安装调试工作,保证人员配置到位,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出水稳定达标,超出规定期限的,采购人将按5000元/天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成交供应商完成租赁并得到采购人书面停止运行的通知后5日内,自行将设备撤离现场,恢复原有土地现状并合理安置现有雇员,超出规定期限的,采购人将按5000元/天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0日